2022/12/5 7:40:5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增强抓党建促城市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2年度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1名,具体岗位为:西津街道和河沥溪街道所辖社区7名(岗位1),南山街道所辖社区4名(岗位2)。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宁国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能胜任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及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宁国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宁阳中路171号市民政局2楼,联系电话:0563-4021183)。
3.报名时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签名确认的《宁国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5张。
(4)笔试环节加分项: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证书的分别加0.5、1、1.5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请于报名时一并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加分事宜。
(5)报名时需出示安康码和行程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6)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报至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确定。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宁国先锋网”“宁国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版块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招聘期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范围: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有关知识、时事政治、市情、计算机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版块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4)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的,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全面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公示与录用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版块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宁国市纪委监委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将安排到社区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在岗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与相应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关于建立“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社区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宁国市社区工作人员储备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63-4036252(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563-4021183(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6.监督举报电话:
0563-403677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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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ingguo.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484824.html?branch=453